
谷立芬律师网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王某解除同居关系以及返还彩礼案件
2012-11-30 18:45:52 来源:谷立芬
王某解除同居关系以及返还彩礼案件
王某在接到曹某要求返还彩礼18800元的民事起诉状后,找到笔者咨询这事该怎么办理。笔者在看完民事起诉状后,询问了王某自己的陪嫁物是否已经拉回娘家,王某说没有。笔者认为王某应当提起反诉,要求曹某返还王某的陪嫁物。王某接受我笔者的建议,并委托笔者作为王某的代理律师。接受委托后,笔者撰写了反诉状,向法院提起了反诉。
该案件在庭审前,在法院组织下进行了调解,经过几次的调解,王某同意返还曹某彩礼4000元,曹某返还王某的陪嫁物,王某并撤回反诉的调解协议。
附:案件经过:曹某与王某在2010年9月,经朋友介绍认识后,确立了恋爱关系,并于2010年11月13日订婚,2010年12月15日举行了典礼仪式,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王某经媒人之手给王某15000元彩礼款,后又给王某3800元。王某在结婚当天从娘家带着自己的陪嫁物,嫁到曹某家。
- 大家都在看

(2012)沪二中行终字第159号 ——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(2012-6-5)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